您现在的位置: 四川省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会务公开

关于直属事业单位2019年4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及体检相关事项的公告

2019-6-19 09:40| 发布者: 网站编辑| 查看: 3165

四川省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关于直属事业单位2019年4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及体检相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直属事业单位2019年4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排名及体检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总成绩排名及体检人员名单
见附件
二、体检须知
(一)体检时间:2019年6月21日(早上7:30)。
(二)集合地点:成都市一环路东三段100号四川省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三)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届时统一前往。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责任自负。体检费用考生自理(由医院收取)。
(四)体检联系人:李改梅  18908050307
三、相关注意事项
(一)体检标准。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执行。
(二)考生要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经体检医师提醒在规定时间内仍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于弄虚作假,或者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的考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不予录用或者取消录用的处理。
(三)为了准确反映体检者的真实状况,请注意以下事项:
1.考生在体检的当天早晨须空腹。
2.体检前三天请尽量保持正常清淡饮食,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不要熬夜,检前三日内不要服用任何药物和营养品,否则会影响体检结果的准确性。
3.建议体检当日不要化妆,以免影响医生对疾病的判断;不要穿戴太复杂的服装,以方便体检;不要佩戴金属饰物(X光检查前应除下上身佩带的金属性物品);体检过程中注意保管好个人物品。
4.哺乳期、怀孕或可能已经怀孕者,请预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Χ光检查,并由本人向我会体检联系人说明情况。
5.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按规定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我会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6.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录用。



                    四川省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2019年6月18日



1.委托

2.公告PDF版



 

川友协

 

TEL:028-84390473  地址:成都市一环路东三段100号

Copyright © 2023 四川省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版权所有     蜀ICP备16019654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702002248号

州维科技 技术支持    本站已开启 IPv6 访问

返回顶部